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办理协议

  1. 本网站受理海事业务电子申报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海事局拥有,申请网上办理业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仔细阅读并认可所有服务条款,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2. 如因相关单位操作人员个人在网上申报业务没有留下准确的资料而影响业务办理的,由操作人员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本网站不承担此类责任。
  3. 因相关单位网上业务申报操作人员自己的原因在网上申报业务出现错误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请操作人员认真填写海事业务电子申报信息。
  4. 请按规定准确填报业务申报信息。操作人员填写完毕并提交确认后,即构成其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

诚信承诺书

   我已阅读并理解了网上申报系统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 保证注册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 自愿服从海事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自觉配合海事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您点击[同意]按钮,表明您:完全同意签署《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办理协议》和《诚信承诺书》。